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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到了要辦理K-1 (10年永久綠卡)的時候啦!

賈絲琳的臨時綠卡即將在6月中到期,所以我們需要在過期前的90天內再度寄出我們的申請表格。

PS記得真的要在過期的90天內才寄出去喔!賈絲琳有個朋友因為提早幾天寄出,結果被USCIS用掛號信退件。

以下是我的進度:

3.16.2015 這天寄出了 我的準備資料 附上$590美金

3.20.2015 收到郵局的回郵告知收件者已經收件

3.25.2015 收到USCIS正式公文 (I-797, NOA) 信中告知已經先把我的綠卡延展1年 接下來會收到要去蓋指印/照相/簽名的通知書

4.10.2015 我們還在等那封蓋指印的通知書。

4.27.2015 收到蓋指印的通知書,告知5.6.2015要去蓋指印。

5.01.2015 竟然收到第二封要蓋指印的通知,日期是5.15.2015。

我跟老公蓋瑞決定5月6日去的時候直接詢問到底是需要蓋兩次指印或是USCIS很烏龍的寄出第二封。

5.06.2015 蓋指印。 (結果當天check-in的時候,收件小姐聽我們敘述完狀況後,立刻拿出紅筆把第二封通知書全部畫掉,告訴我們蓋一次指印就好了)

以上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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