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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寶貝回米國後一周內 他把所有需要準備的文件都完成了 很大心阿

這幾天他也一直要我提供一些可以當作佐證的文件 (證明我們兩個是真的在交往)

還好我很愛留一些有的沒的票券 當初去米國找寶貝玩的時候 

去看棒球賽也留 去看水族館也留 電影票也留 連坐地鐵的一日票都留了

他大爺根本什麼也丟掉 (現在知道怕了吧 什麼都跟我要)

不過這次他來台灣找我就知道什麼都要好好保存 才能夠當作證據給米國官員

今天下班後我很趕著回家就為了拍一組6個月內的大頭照 規格是2英吋x2英吋

上網查了一些資料之後發現其實就是跟美簽照片一樣是5cmx5cm的嘛 (雖然他還是擔心的要命)

稍微吃個飯後 趕快前往照相館拍照 因為是快照的關係 一小時後收件 所以花了我450元台幣

真的是很燒錢 聽說之後還有陸陸續續要付的錢 我看我還是省一點好了 泣

今天寶貝寄給我的檔案是G-325兩張 (包括一張是過去5年內我居住的地址及上班地址)

說到了過去5年內居住的地址 我找得都快瘋了 因為誰會記得大四那一年住的地址阿

台南超級鄉下的地方 隔壁還養牛耶 後來還好朋友說可以用google map找找看

神奇的google map 竟然真的讓我找到了大四住的住址 大驚人了

總之review完寶貝填的資料都跟我給的一模一樣 沒有錯誤

但是看完他寫的I-129F 我真的要哭了 我好感動

蔡大爺一字不露的 並且真誠的寫出我們兩個認識的過程 寫出我們兩個如何看重這段堅定的感情

以及有多麼想要盡可能的早一點在一起 我真希望米國官員 你們行行好 大恩大德 看在我們這麼確定的份上

能不能盡可能的把資料寄回來給AIT呢? 拜託~~

希望老天爺眷顧我們兩 讓我們早日送件早日領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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